| 二、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|
| 根据上述职责,市地方志办设6个处室。 |
-秘书处(人事处) 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,负责公文处理、信息、议案、建议、提案、档案、保密、安全保卫、人事、外事、财务和后勤工作,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。 联系电话:8766576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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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市志指导处 组织、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市级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;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市级地方志书进行评议、修改;组织对市级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进行终审;指导市属单位的读志用志工作。 联系电话:87665721。 |
-区县志指导处 组织、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区县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;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区县地方志书进行评议、修改;组织对区县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进行终审;指导各区县的读志用志工作。 联系电话:87665373。 |
-研究室 负责拟订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,制订地方志编纂规范和相关规定;负责志鉴理论及地情科学研究;指导全市各修志单位的理论研究工作,组织理论交流活动;指导旧志整理和点校工作,编辑《北京地方志》杂志。 联系电话:87664278。 |
-资料信息处 负责搜集、整理、保存并向社会开放北京地方志文献和业务档案资料;指导各修志单位资料和业务档案的搜集、整理、保存工作;负责本市地方志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维护。 联系电话:87664635。 |
-宣传培训处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,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本市地方志工作,普及地方志和地情知识;组织全市修志系统的业务培训;指导北京地方志学会工作。 联系电话:87663137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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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所属事业单位 |
-北京年鉴社 为办公室所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,主要职责:负责《北京年鉴》设计、组稿、编审等有关工作;负责指导区县及市属修志单位编辑区县年鉴及专业年鉴;负责指导、组织修志单位年鉴的协作交流工作;负责《北京年鉴》的出版和发行工作。 联系电话:87665379。 |